坚持顶层设计创新驱动 构建智能建造发展体系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6:15 作者: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推进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加强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答之卷,也是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相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各项智能建造技术落地实施,有效提升智能建造发展水平。

强化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智能建造工作落地的基石。做好顶层设计,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明确智能建造的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围绕做大做强建筑业,立足实际、对标先进,编制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的智能建造发展路径。其中,保定市制定《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工作要点,明确试点任务总纲路线,细化工作部署;雄安新区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河北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智能城市建设从硬件到软件、从现实空间到数字空间、从建设到发展的全方位实施路径。

青海省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明确具体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支持各地建设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BIM应用、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建造、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2021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17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提升智能建造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绿色建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监管及服务模式五个方面推动智能建造发展。

陕西省坚持高位统筹高点谋划,创新推行“链长制”。智能建造产业链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链长,坚持每年入企调研不少于2次,举办招商活动不少于2场次,通过季度座谈、半年调研、年度总结等形式,研究产业链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主任、4位副厅长任副主任,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谋划开展和统筹协调。同时,组建了由54名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建立了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专家辅助、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坚持示范引领

示范引领是推进智能建造工作落地的关键。通过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项目进行示范,可以展示智能建造技术的先进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推进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建设,指导武汉、襄阳、宜昌等国家级、省级试点城市制定《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多级联动、部门合作、政企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其中武汉市将智能建造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深化改革事项。发布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典型成果清单,申报遴选了第二批试点企业21家、试点项目30个,持续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扩面提质。

以提质扩面为要,狠抓试点先行示范,浙江省坚持温州、嘉兴、台州3个国家级试点城市打“头阵”,杭州、宁波、绍兴等建筑业强市紧跟其后,辐射带动全省智能建造提质扩面。加大智能建造实践力度,开展省级智能建造项目试点,确定89个省级试点参评项目,每季度上报试点工作成效。鼓励更多企业先行先试,15家企业被评为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通过征集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案例、召开项目创建观摩会、举办技术研讨班等方式,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助推行业发展换挡提速。

河南省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创建行动,推进郑州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明确年度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目标任务、推进路线和完成时限。培育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为智能建造技术在全省的推广发展先行先试,加快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

辽宁省以政府投资的大型房建项目为重点,逐步推动智能建造单项或多项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到实现智能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动有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优先应用智能建造装备,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印发《辽宁省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智能建造有关要求、打造试点示范工作提供依据。

给予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是推进智能建造工作落地的保障。相关主管部门应多维度制定支持政策,不断开辟智能建造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新赛道。

山东省坚持“政策支持”推动转型,找准智能建造发展“路径”。培育认定建筑业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享受省级“专精特新”政策,打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通道。激励项目落地,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纳入泰山杯等奖项评分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优质工程奖等国家奖项。提供资金保障,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

山西省注重强化正向激励,今年7月,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出台《关于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挥惠企政策驱动牵引,在鼓励科技创新、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新型建造模式、强化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科学施策,以“真金白银”鼓励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智能建造,引导激励其走向数字化转型,衍生出一批可感知、可推广的高价值智能建造实践成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特别是将智能建造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对高校科研人员智能建造研发成果赋予所有权等政策,形成了具有山西特色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体系。

西藏则不断完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支持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拉萨、日喀则、林芝建设集技术集成、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辐射带动全区的产业园区和智能建造示范区。对列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试点示范项目,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适当资金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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