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14 作者: 来源:国务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3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方案》明确,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

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依托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和预警。

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调控作用。

此外,《方案》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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